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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学风建设表彰细则

为加强学院学风建设,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对在学业、学科竞赛、学术研究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特制定此细则。

  1. 评审原则

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1. 评审组织

学院成立学风建设表彰工作评审委员会,委员会由学院领导班子、专业教师代表、辅导员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综合讨论确定各奖项最终名单。

  1. 申请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申请本奖所提供科研成果须为申请个人或集体于在读期间获得。

  1. 评选类别

(一)十佳学业标兵

1.主要依据:学业奖学金情况(满分100分,计分标准为特等奖50/次、一等奖40/次、二等奖25/次、三等奖15/次,研究生在此基础上*2),本项占比90%

2.次要依据:其他综合评分(满分100分,计分标准为现实表现情况和学科竞赛情况各占50分),本项占比10%

(二)学科竞赛标兵

具有科学创新精神,以个人或团队负责人参与学校最新学生竞赛奖励项目清单中的竞赛并获“级别A”二等奖(银奖)及以上奖项至少一项,即可申请参评。参评学生相关奖项进行累加评分。

具体评分细则:

类型

奖项

分值

备注

级别A

特等奖(或最高档奖项)

100

同一项目参与不同级别的同一比赛,以最高级别为准;团队获奖的,队长计100%,其余成员计50%;若团队不分队长队员,所有团队成员均计80%

一等奖(第一档)

90

二等奖(第二档)

70

三等奖(第三档)

50

级别B

特等奖(或最高档奖项)

70

一等奖(第一档)

50

二等奖(第二档)

30

(三)学术科研标兵

1.学生发表的学术论文须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情况下学生为第二作者且至少发表一篇C级及以上学术论文

2.学术论文以正式发表或在线发表时间(须有DOI号)为准,刊物级别以学校科研处最新制定的学术成果等级认定标准和当年使用的优秀学术期刊目录为准。

(四)学习进步标兵

依据参评学生近2个学年专业排名名次,按进步系数排序产生(进步系数=同年级同专业进步名次/同年级同专业总人数)。

(五)优良学风寝室:

1.参评寝室在社区安全卫生评分位列前40%

2.氛围和谐,互帮互助,学习风气浓郁寝室成员近两年所有课程无不及格科目

3.依据“十佳学业标兵”评分标准进行积分,寝室4人积分累计得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产生;

4.人数不满4人,根据人员比例系数折算后参评。

(六)优良学风班:

1.主要依据:班级总课程合格比例,本项占比80%

2.次要依据:曾获班级集体荣誉、入党申请比例等,本项占比20%

3.近两年班级所有学生无任何违纪记录,无考试作弊记录;

4.近两年荣获校级优良学风(标兵)班的班级不再参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