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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举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统计与信息学院第十一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SUIBE青春统信 2023-05-1720:50 发表于上海

  学院各团支部、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学生会组织建设,着力增强学生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及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精神及上海市学生联合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精神,基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的实际情况,拟于2023530日下午召开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统计与信息学院第十一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统计与信息学院第十一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条件


  出席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统计与信息学院第十一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我院全日制在校中国(含港澳台)本科生、研究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我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注:若代表人选确认,无故缺席,将影响该学期评优资格。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统计与信息学院第十一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构成及分配方案


  代表由各团支部、学生组织进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其中,本科生各团支部代表2名,研究生各团支部代表3名,学生组织代表14名。代表的构成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广泛性和延续性,应有优秀学生干部,也应有先进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的代表。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统计与信息学院第十一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产生方法


  1、团支部代表由各团支部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

  2、学生会、研究生会代表通过组织内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

  以上选举产生代表名单请于519日晚20:00前发送到院团委组织部负责人处(负责人邮箱:suibetxzuzhibu@163.com)。


其他事项


  1、要求各团支部、学生会、研究生会选举代表过程中要严肃认真,充分体现民主性和代表性。

  2、上述学生代表经选举后,代表名单将提交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统计与信息学院第十一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符合代表条件后,公示3天无异议后即刻生效。在此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其代表资格并严肃处理。

  3、各代表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到会请提前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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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案 |院学生办公室邹垄泉

  排版 |院学生办公室邹垄泉

  审核 |潘柯君

  责编 |肖包兴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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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已于2023-05-17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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