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周转房申请】
1. 填写《教师周转房表申请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
2. 参照《教职工在沪有效产权住房证明材料办理指南(手机端)》出具材料作为申请附件;
3. 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核申请材料、签署意见并盖公章;
4. 向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提交上述材料;
5. 经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审核后签订《教师周转房表租赁协议》一式三份;
6. 携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签署意见的《申请表》前往教师周转房办理入住手续。
【教师周转房续租申请】
依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试行)》,“申请人累计租住时间自首次入住登记之日起不得超过36个月。
租赁协议原则上每年续签一次,每次续签前须经人事处资格复核。”
1. 填写《教师周转房表续签申请表》一式两份;
2. 参照《教职工在沪有效产权住房证明材料办理指南(手机端)》出具材料作为复核续租申请的附件;
3. 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核申请材料、签署意见并盖公章;
4. 向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提交上述材料;
5. 经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审核后签订新一周期的《教师周转房表租赁协议》一式三份。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021-67709089
办公地点:德政楼2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