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星级团支部”评定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法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31 浏览次数:51

法学院各基层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0年第1版)》的要求,聚焦推动全校基层团支部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树立全团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切实提高团支部工作活力,着力增强团支部引领力、组织力和服务力,现就抓好全校团支部“对标定级”及“星级团支部”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 定级对象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18级、2019级、2020级本科生团支部。

二、 定级标准

根据2020-2021学年度各团支部工作表现,依据《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附件1),开展团支部评星定级。评选出2星、3星、4星及5星四个级别的团支部。

总分值100分,对应星级如下:

5星级(≥90分),4星级(80—89分),3星级(70—79分),2星级(60—69分),60分以下不予定级。

(一)5星及4星团支部

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较好,应着力推进工作创新,成为示范标杆。

(二)3星和2星团支部

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一般,应着力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建设水平。

(三)不予定级团支部

列入重点整顿范围,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础建设。

三、 评定流程

“对标定级”工作坚持定期集中开展,实施动态管理。

(一)团支部对标自评

1. 各团支部结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对照参考标准,填写电子版、纸质版《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团支部“对标定级”评级表》,完成自评定级。自评时,应采用“五必评、双签字”的自评方式,即评班子建设、评团员表现、评活动效果、评制度落实、评大局贡献,团支部负责人、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自评成果。各团支部团支书将填写好的《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团支部“对标定级”评级表》电子版材料于1171200前发至法学院组织部公邮faxueyuan_zuzhibu@163.com。并将纸质版材料于119日(周二)中午1200-1300交至法学院辅导员办公室(博闻楼102)组织部工作人员处。

2.被列为重点整顿的团支部,完成整改后方能开展“对标定级”。

(二)学院团委复核认定

1. 学院将以 “2020-2021团支书述职暨星级支部评定答辩”考核结果为基础,结合《团支书工作手册》、团支部自评结果等情况,以“三必核、三必听”的复核方式开展学院复核工作,即核对“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评自评结果真实度,评定出4星级、3星级、2星级,其中4星级团支部总数不得超过参评团支部总数的30%

2. 被评定为4星级的团支部须填写《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15星级团支部申报表》(附件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14星级团支部汇总表》(附件4)《2020-2021学年4星级团支部青年大学习学习情况》(附件5),将电子版材料于1110日(周三)1200前发至法学院组织部公邮faxueyuan_zuzhibu@163.com。并于1110日(周三)中午1200-1300将纸质版材料交至法学院辅导员办公室(博闻楼102)组织部工作人员处。

(三)校团委抽查评估

1.11月13日,校团委将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情况,抽检法学院团组织开展的“对标定级”工作情况。采取“三必查、两必测”方式,即查部署推动情况、查上级复核情况、查支部定级情况,测团员青年满意度、测党政组织认可度。

2. 法学院推选的4星级团支部将代表学院参与校级5星级团支部评选。根据“对标定级”参考标准,学校将在11月中下旬评定出不超过全校总参评对象10%的5星级团支部,并于11月中下旬至12月对5星级团支部名单进行公示、表彰。

四、表彰及评定结果运用

4星级及以上团支部,法学院团委可以给予合理激励;

5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5星级团支部书记可在本学年“魅力团支书”评选中给予一定加分;

无故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基层团委、团支部,不得参评团内荣誉;不予定级团支部,在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参评团内荣誉。

  

联系人:法学院团委组织部    曾扬、杨念 、李星缈 


共青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5月



附件1 “对标定级”参考标准.docx

附件2“对标定级”评级表.docx

附件3 5星级团支部申报表.docx

附件4 4星级团支部汇总表.docx

附件5 4星级团支部青年大学习学习情况.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