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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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生院职能定位

研究生院是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组织实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有关法规和政策,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宏观把握、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通过研究生教育的二级管理体制对校内各培养单位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服务、监督考评。

(二)研究生院主要职能

1.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有关法规和政策;

2.组织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在学校相关委员会指导下,研究制定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订学校关于研究生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参与学校有关研究生教育发展问题的决策; 

3.负责全校各学科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的设置、建设和管理,参与制订学校学科专业规划,调整和优化学科专业招生结构,促进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人才培养;

4. 推进研究生培养中的产学研合作,深化科教融合、产教融合,服务国家发展和经济社会建设需要;

5. 协同学校有关部门,推进研究生教育的国际交流合作;

6. 遴选研究生指导教师,组织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和研究生教育管理队伍建设;

7.组织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学籍管理、质量建设、学生服务等研究生教育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质量监督、检查和评估; 

8.参与确定学校涉及研究生教育的经费预算、建设项目、研究生教学和管理人员岗位,负责研究生培养经费管理及使用的宏观协调,合理分配和使用有关教育资源;

9. 对院系的研究生教育工作进行指导、服务、协调、监督与考评,落实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二级管理体制;

10. 承担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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