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合作交流处是负责国内合作交流事务的职能部门,坚持拓展和整合优质资源,通过高水平合作交流赋能学校的人才培养、学科建设、课程迭代、科研创新,积极服务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

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国内合作交流的规划与决策;

2.管理学校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相关事务;

3.统筹协调校内合作交流资源共享;

4.拓展与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战略合作,深化产教融合;

5.牵头东西部协作与对口支援相关工作;

6.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组成及科室设置

岗位

姓名

联系方式

处长

赵静

67702118

副处长

巫雪松

67703939

办公室

肖包兴邦

67703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