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合作交流处是负责国内合作交流事务的职能部门,坚持拓展和整合优质资源,通过高水平合作交流赋能学校的人才培养、学科建设、课程迭代、科研创新,积极服务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
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国内合作交流的规划与决策;
2.管理学校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相关事务;
3.统筹协调校内合作交流资源共享;
4.拓展与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战略合作,深化产教融合;
5.牵头东西部协作与对口支援相关工作;
6.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组成及科室设置
岗位 | 姓名 | 联系方式 |
处长 | 赵静 | 67702118 |
副处长 | 巫雪松 | 67703939 |
办公室 | 肖包兴邦 | 67703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