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组织开展原创诗歌作品和诗歌朗诵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索取号:发布时间:2016-06-16浏览次数:22

各学院:

根据《上海市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振兴中华读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作家协会关于举办第二届上海市民诗歌节暨第十届市民诗歌创作活动的通知》要求,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长征胜利80周年,我校组织开展原创诗歌作品和诗歌朗诵作品征集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寻找诗意美丽人生。

二、活动时间

20166月一9月。

三、活动内容

(一)原创诗歌作品征集

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宗旨,积极创作诗歌作品,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长征胜利80周年,抒写“中国梦•申城美”“中国梦•校园美”“中国梦•劳动美”,讴歌改革开放以来祖国的发展、城市的变化以及我们工作、生活中的真善美和人生感悟。

1.诗歌作品题目自拟,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有一定的思 想性、艺术性。

2.诗歌作品体裁应以自由诗和格律诗词为主,行数不超过50行。

3.诗歌作品来稿必须是投稿者原创,不得抄袭或转摘。

4.诗歌作品征稿截止时间:2016年9月14曰。

5.请将诗歌作品报送至德政楼209室校语委办公室。

  

(二)诗歌朗诵作品征集

1.分为音频组、视频组,市民、个人或集体朗诵中外诗歌(散文诗)作品,需配乐,作品时间不超过7分钟。

2.音频格式为mp3(比特率不低于256),视频格式为mp4或wnw,视频需是原创拍摄、制作。

3.朗诵的诗歌作品积极向上,吐字清晰,普通话标准,能很好 把握诗歌节奏;能正确表达诗歌内容,声情并茂,朗诵富有韵味和 艺术表现力;视频作品要富有艺术美,能充分展示诗歌的意境和朗诵者的凤釆。

4.朗诵作品征稿截止时间:2016年9月14曰。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广大学生参与诗歌文化的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弘扬和传承袓国优秀诗歌文化,引导学生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旋律。

  

附件:《上海市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

办公室、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上

海市振兴中华读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作

家协会关于举办第二届上海市民诗歌节暨第十

届市民诗歌创作活动的通知》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语委办(教务处代章)

2016年6月16日

  

(联系人:邵雪玲;联系电话:67703062;Email: xueling@suib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