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经贸团〔2020〕39号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校园青年先锋”系列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共青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委员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0-23 浏览次数:949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筹备组:

为了充分展示我校青年人才在新时代的精神风貌,体现我校校园文化发展和新人辈出的良好文化氛围,培养、挖掘一批在学术、创新、实践、文艺、体育等各个校园文化领域具有一技之长、成绩显著的优秀学生,树立一批在新时代校园里特长鲜明、有较高素质的学生典型,体现示范群体建设的丰硕成果,为更多高素质大学生的脱颖而出搭建平台,推动校园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校团委将开展2019-2020学年度“校园青年先锋”系列评选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2017级、2018级、2019级在读本科生。

 

二、评选标准

1.校园学术先锋

成绩优异,专业成绩占专业的前5%;或积极参与市、校两级学术活动或比赛,获得校级比赛三等奖(含)以上奖项;或在有关刊物发表学术类文章。

2.校园创新先锋

积极参与市、校两级创新创业活动或比赛,具有出色的创新创业能力和发展潜力,获得校级比赛三等奖(含)以上奖项;或自主创业事迹突出。

3.校园实践先锋

多次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奉献精神;多次参与学校品牌活动的组织策划,并在组委会中担任一定职务且表现突出,获得校级以上奖励者优先

4.校园文艺先锋

多次参与市、校两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或比赛,具有较为出色的文化艺术才能和发展潜力,获得校级以上奖励者优先

5.校园体育先锋

积极主动地参与校、市两级重大体育活动,表现突出,在校级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得单人项目前三名的个人、获得团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三、推荐名额

       评选类别

学院名称

校园青年先锋

校园青年先锋标兵(候选人)

文艺先锋

体育先锋

创新先锋

学术先锋

实践先锋

文艺先锋标兵

体育先锋标兵

创新先锋标兵

学术先锋标兵

实践先锋标兵

国际经贸学院

11

11

11

11

11

4

4

4

4

4

国际商务外语学院

7

7

7

7

7

2

2

2

2

2

金融管理学院

12

12

12

12

12

4

4

4

4

4

法学院

4

4

4

4

4

2

2

2

2

2

工商管理学院

4

4

4

4

4

2

2

2

2

2

会计学院

5

5

5

5

5

2

2

2

2

2

会展与旅游学院

3

3

3

3

3

1

1

1

1

1

统计与信息学院

3

3

3

3

3

1

1

1

1

1

贸易谈判学院

1

1

1

1

1

1

1

1

1

1

注:1)以上名额根据20204月各学院17-19级本科生总数计算得出。校园青年先锋占17-19级本科生总人数约3.5%,校园青年先锋标兵候选人占17-19级本科生人数1%。

2)每位评选对象每次评选仅可选择一个评选类别,切勿多类别重复参评。

 

 

四、评选办法

1.本次评选工作由校团委牵头,设立“校园青年先锋”系列评选委员会负责本次评选的具体工作。评选委员会由学校党委学工部、团委及各学院相关老师组成。

2.“校园青年先锋”评选流程

1)组织推荐

各基层团支部召开民主评议会推选本支部候选人若干名,结合候选人辅导员意见,由学院团组织根据评选标准审核候选人材料,在规定的推荐名额内向校团委推荐“校园青年先锋”候选人。

2)评选委员会审核

校团委组织评选委员会对学院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评选标准,审核通过的候选人即获得可获得“校园青年先锋”称号。不符合评选标准,未通过审核的候选人,所缺名额不予增补。

3.“校园青年先锋标兵”评选流程

1)组织推荐

学院团组织需严格审核“校园青年先锋”候选人资格,从中根据本学院“校园青年先锋标兵”推荐名额挑选出候选人并进行排序,报至校团委。

2)评选委员会评议遴选

校团委组织评选委员会委员对所有候选人材料进行评议,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选拔“学术先锋标兵”“创新先锋标兵”“实践先锋标兵”“文艺先锋标兵”“体育先锋标兵”各10名。落选的“校园青年先锋标兵”候选人仍获得对应的“校园青年先锋”称号。

 

五、工作要求

1.学院团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把好推荐关,及时汇报并充分听取学院党委(党总支)的意见,推出的候选人应是各学院优秀青年文化人才的典型代表。

2.候选人应按《推荐材料格式要求》(附件2)的要求填写《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校园青年先锋登记表》(附件1)及附相关证明材料,各学院团组织要及时汇总候选人信息填写《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校园青年先锋(校园青年先锋标兵)汇总表》(附件4),并将候选人相关材料纸质版和汇总表一道于114(周三)前交至行知楼305,汇总表电子版发至校团委组织部公邮suibezuzhibu@126.com

 

六、表彰及奖励:

1.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并存档;

2.汇编荣誉册,召开表彰大会;

 

七、工作进度及材料要求:

1.114(周三)前,申报工作截止,各学院团组织将检查无误的候选人上报材料(具体要求参考附件2《材料格式要求》)报至校团委,纸质版材料交至行知楼305校团委组织部,电子版材料发至suibezuzhibu@126.com

2.11月中旬,公示。

3.12月,召开表彰大会。

 

联系人:校团委组织部龚政扬13321887578

赵丹琦13818413927

马书睿17826093062

 

附件:

1.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校园青年先锋登记表》

2. 《材料格式要求》

3.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校园青年先锋(校园青年先锋标兵)汇总表》(电子版)

 

共青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委员会

20201023


沪经贸团〔2020〕39号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校园青年先锋”系列评选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校园青年先锋(校园青年先锋标兵)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