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筹备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的精神,深入培养并挖掘大学生先进典型,树立可亲、可敬、可爱的先进榜样,展现高校大学生昂扬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校团委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优秀学生”的评选对象
全日制2017级、2018级、2019级在读本科生,全日制2018级、2019级在读研究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对象
全日制2017级、2018级、2019级在读本科生,全日制2018级、2019级在读研究生,并在2019-2020学年度内担任各基层组织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班长;校团委、各学院团组织学生兼职副书记及正(副)部长;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各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正(副)部长;其他校、院学生组织正(副)负责人;校级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
(三)“先进集体”的评选对象
各基层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
(一)校优秀学生评选标准
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积极要求进步;
2. 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本科生参评人须在2019-2020学年度获二等及以上奖学金(包括政府、企业、社会等同级奖学金),研究生参评人须在校期间获三等及以上奖学金(包括政府、企业、社会奖学金等同级奖学金);
3. 积极参与第二课堂,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关心集体,服务同学,带头参与学生活动和社会实践。
(二)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 政治上坚定,德才兼备,能够按照要求及所在组织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2. 学习上刻苦,带头学习理论和文化知识,学习成绩优良,本科生参评人须在2019-2020学年度获三等及以上奖学金(包括政府、企业、社会等同级奖学金),研究生参评人须在校期间获三等及以上奖学金(包括政府、企业、社会奖学金等同级奖学金);
3. 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具有突出成绩,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三)校先进集体评选标准
1.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
2. 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 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良好学风,过去一个学年里,集体学习成绩代表本学院同年级的先进水平;
4. 圆满完成本学院党团组织和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设计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取得一定的荣誉。
三、评选名额
评选类别 学院名称 | 先进 集体 | 优秀学生 (本科生) | 优秀学生干部 (本科生) | 优秀学生 (研究生) | 优秀学生干部(研究生) |
国际经贸学院 | 11 | 61 | 38 | 57 | 8 |
国际商务外语学院 | 8 | 36 | 23 | 43 | 6 |
金融管理学院 | 11 | 70 | 44 | 37 | 6 |
法学院 | 6 | 22 | 14 | 56 | 9 |
工商管理学院 | 3 | 22 | 14 | 9 | 2 |
会计学院 | 5 | 29 | 18 | 28 | 4 |
会展与旅游学院 | 2 | 12 | 8 | 4 | 1 |
统计与信息学院 | 4 | 18 | 12 | 20 | 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 / | / | 5 | 1 |
贸易谈判学院 | 1 | 3 | 2 | 7 | 1 |
注:1)以上名额根据2020年4月前各学院基层班集体总数、17-19级本科生、18-19级研究生总数计算得出。校先进集体占基层班集体总数的约15%,本科生校“优秀学生”占17-19级本科生总人数约4%,本科生校“优秀学生干部”占17-19级本科生总人数约2.5%,研究生校“优秀学生”占18-19级研究生总人数约15%,研究生校“优秀学生干部”占18-19级研究生总人数约2%。
2)因金融管理学院、法学院、统计与信息学院于2020年5月被评为校五四红旗团委,故在本次评优中增加校先进集体名额1个,校“优秀学生”名额比例在原基础上增加0.3%,校“优秀学生干部”名额比例在原基础上增加0.2%。
3)每位先进个人评选对象每次评选仅可选择一个评选类别,切勿多类别重复参评。
四、上报及评审方式
1.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由基层组织通过民主程序推选产生(研究生推选方式各学院团组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各学院团组织按照本学院名额对在基层组织推选出的候选人中进行审核、选拔,组织填写《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2)后,由学院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在登记表上分别签注意见和公章。
2.先进集体由各基层班集体对照先进集体考核的基本条件,自行收集、组织申报材料并填写《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先进集体登记表》(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向各学院团组织申报。各学院团组织按照本学院所属名额审核、选拔后,报至校团委。
3.由学院团组织汇总信息形成《先进个人信息汇总表》(附件4),并统一将本学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先进集体登记表》《先进个人信息汇总表》及相关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校团委。
4.校团委对各申报集体、个人进行评定,确定初选名单,予以公示后确定最终获选名单(若所推选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被评定为不合格人选,所空名额不予填补)。
五、表彰及奖励:
1.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并存档。
2.汇编荣誉册,召开表彰大会。
六、工作进度及材料要求:
1.11月4日(周三)前,申报工作截止,各学院团组织将检查无误的先进集体及个人上报材料(具体要求参考附件3《材料格式要求》)报至校团委,纸质版材料交至行知楼305校团委组织部,电子版材料发至suibezuzhibu@126.com。
2.11月下旬,公示。
3.12月,召开表彰大会。
联系人:校团委组织部 龚政扬13321887578
郭净雯18841209078
潘秋玲15000123637
附件:
1.《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先进集体登记表》
2.《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3.《材料格式要求》
4.《先进个人信息汇总表》(电子版)
共青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委员会
2020年10月23日
沪经贸团〔2020〕38号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