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选全国学联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代表团体学生代表候选人的通知

文章来源:共青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委员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10 浏览次数:3788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筹备组:

根据团市委工作要求与工作进程,现就关于组织推选全国学联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代表团体学生代表候选人的通知如下

一、推选标准

根据学联章程,全体学生均为学生会会员。代表团体所有学生均有资格经过组织程序成为本团体代表人选。各省级团委和学联应统筹考虑代表结构,推选一批在坚定理想信念、服务广大同学,投身疫情防控、助力脱贫攻坚,追求向上向善、勇于自强奋斗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作为代表,树立培养品学兼优好学生的鲜明导向,更好团结凝聚广大青年学生。校级学生会组织负责人占正式代表的比例以50%左右为宜;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班级负责人和其他优秀学生代表应占50%左右,其中其他优秀学生代表不低于30%。代表具体标准如下。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树立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道德,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年度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3、表率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技能突出,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同学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在志愿服务、突击攻坚、社区报到、关爱服务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表现突出,经受住了考验。

4、群众基础良好。积极主动服务身边同学,在同学中评价良好,威信较高。

5、代表人选原则上为本校在册非应届毕业生,能够履行代表职责,准确反映同学的意见和需求。

二、推选程序

1、推选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612周五上午)。代表团体确定后,根据代表推选标准和结构要求,代表团体单位应按照程序推选代表候选人:

1)在学院团组织指导下,各学院学生会通过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或学生代表大会(会议)等适当方式确定3-4名代表候选人报校学生会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候选人须填写附件2:《全国学联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学院推荐代表人选登记表,由学院汇总后于612日周五上午12点前打包发至:yale899@163.com

2)在校团委指导下,校学生会汇总候选人提名情况,根据团市委和市学联关于代表结构的指导意见,征求学校相关部门和人选所在基层党团组织的意见,提出2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名单

3)经学校党委确定后报团市委和市学联协商,报团市委党组批准后,形成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校学生会将于6月13日(星期六)中午12点前,将《关于推选全国学联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请示》发送至市学联邮箱,同步寄送纸质版文件至市学联秘书处,团市委学校工作部、市学联秘书处将对代表团体推选的代表推荐人选进行审查,审查同意后由团市委、市学联进行批复。

2、会议推选代表候选人(614日上午)。校学生会通过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或学生代表大会(会议)等适当方式推选1名代表人选。

校学生会将6月14日(星期日)中午12点前,将《全国学联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代表人选推选情况的报告》发送至市学联邮箱,同步寄送纸质版文件至市学联秘书处。

3、组织考察(615-16)。团市委、市学联赴各学校对代表人选进行考察,了解其所在学校团委、学院党团组织负责人,班级团支部负责人以及部分学生的意见,考察其推选程序、思想政治素质及在学生中的认可度。接受访谈人员不在沪者请协助通过网络形式进行。

4、各学校公示(617-623日)。代表团体所在学校以适当方式对代表人选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正式上报(624日)。公示无异议后,校学生会填写《全国学联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代表人选公示情况的报告》《全国学联二十七大正式代表人选名单汇总表》、《全国学联二十七大正式代表团体登记表》、《全国学联二十七大正式代表人选登记表》,并于6月24日发送至市学联,完成上报

 

人:关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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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全国学联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学院推荐代表名额分配表》

附件2:《全国学联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学院推荐代表人选登记表》

 

 

 

 

共青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委员会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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