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截止】关于做好2026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科研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7-07 浏览次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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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着力打造一支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强、科研水平高、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高校教师队伍,市教委、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决定实施2026年度“曙光计划”。现就做好2026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具备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8611日以后出生)等条件,申请人应是学校(单位)重点培养的在编在岗青年教学科研人员。


二、为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曙光计划”项目优先支持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需求、支撑构建“2+3+6+6”上海现代化产业体系的科学研究。


三、“曙光计划”中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7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7万元,用于项目相关的科研支出。项目完成期限为2年。为进一步激发调动教学科研人员的科技创新活力,增强教学科研人员的获得感,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在项目验收通过后,对本次获得资助的教学科研人员给予一定金额的一次性个人奖励。


四、各校(单位)“曙光计划”项目申报过程要公开、透明,学校(单位)应在校(单位)内事前公告、事后公示,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并以公开遴选的方式进行择优选拔;学校(单位)要认真审查申请人的学术诚信情况,认真审核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和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各校(单位)“曙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1

申报本年度“曙光计划”思想政治类项目人选应是学校(单位)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该项目实行单独申报,每校(单位)限报1人,该名额不占学校(单位)“曙光计划”规定分配额度,由市教委德育处按照申报条件组织初审后,推荐4个项目参加统一答辩。


五、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答辩须由“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本人参加,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弃权。“曙光计划”项目答辩日期初定为2026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申报工作安排

1.“曙光计划”项目由学校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学校科研系统申报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89日(周24:00登陆学校科研系统申报,上传《“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word版)。

3.纸质材料提交

经专家评审获得申报名额的老师,请于825日(周二)将填写好的《“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八份,A4双面打印)提交至科研处。

科研处联系人:张淑怡 17621059424 67703045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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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