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兵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法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5-09 浏览次数:10


    根据上海市征兵办《关于开展2026年兵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2026年度兵役执法检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班级520日(周三)中午12完成自查并按要求提交所有材料。

二、检查对象

 20261231日前年满1822周岁(200411日至20081231日期间出生)的男性在校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20021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应届毕业生和年龄不超过26周岁(20001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研究生。

三、检查方式和内容

 1.各班级积极开展兵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确保所有适龄公民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知晓兵役证是证明适龄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法律凭证,适龄公民就业、入学、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专业技术证件以及办理出境手续时,必须出示兵役证。如无年度兵役登记记录或者有逃避、拒绝履行兵役义务记载的,有关部门将依法取消其资格。

 2.各班级积极开展自查,发放《兵役义务告知书》(附件3)。重点检查所有适龄公民基本信息、兵役状况及分布情况。要求自查率达到100%填写附件1《适龄男性学生名册》

 3.梳理总结兵役执法检查情况并整理工作档案。掌握所有适龄青年的底数、兵役状况,填写附件2《各学院执行兵役法规自查情况报告表(2026年)》。

四、工作要求

兵役执法检查是各级兵役部门依法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履行兵役义务情况实施的行政检查。请各班级520中午12前完成附件1、附件2两份附件的电子版交至本年级辅导员处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适龄男性学生名册.xls

附件2:各学院执行兵役法规自查情况报告表(2026年).xls

附件3:兵役义务告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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