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办法》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24—2025学年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对象
(一)申请上海市奖学金的学生应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学生;
(二)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无不及格科目,可申请上海市奖学金;
对于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可获得上海市奖学金申请资格,但需提交详细证明材料并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再行申请;
(三)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只能申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中的一项。
二、名额分配
三、评审流程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根据评审标准和相关文件规定,在11月4日(周二)13点前提交《2024-2025学年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推荐人员汇总表》、2024-2025学年成绩单、校级以上获奖证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uibelawsac@163.com,(注:所有附件请以压缩包形式上传,压缩包及邮件名统一命名为【姓名+专业班级+上海市奖学金申请】,同时纸质版上述材料提交至博闻楼102办公室,逾期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2024-2025学年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推荐人员汇总表.xls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
2025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