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法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9-23 浏览次数:10


根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以下简称《推免章程》)要求,特制定法学院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学院简介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和深厚的涉外法律教育传统,是上海最早设立的法学院之一,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法律硕士、知识产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点。1984年设立国际经济法专业,1985年招收首届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1993年由世界银行资助设立华东地区国际经济法人才培训中心,1995年改建为法学院。2012年获批上海市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2020年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2年获批上海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2023年成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校合作单位之一,2023年我校“涉外法治研究基地”成功获批首批上海市全面依法治市研究基地。法学院立足上海,服务全国,走向世界,以上海国际经济、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国际航运和科技创新等“五个中心”建设,以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对法治人才需求为导向,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具备全球视野、熟练运用外语、通晓国际规则、精通国际谈判的高层次、高素质涉外经贸法治人才。

法学院现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法律硕士(JM)、知识产权、公共管理3个专业学位点,其中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下设: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诉讼法学5个二级学术学位硕士授予点。

法学院现任专业教师50余人,其中55%专任教师具有高级职称,100%专任教师具有博士学位。多位教师在全国性学术团体担任领导职务,在仲裁机构任仲裁员或在律师事务所任兼职律师。多名教师在上海市教学大赛中获得奖项。

二、招生专业

序号

招生专业

1

(030109)国际法学

2

(030105)民商法学

3

(030107)经济法学

4

(0301Z1)知识产权法

5

(030106)诉讼法学

6

(035102)法律(法学)

7

(035101)法律(非法学)

8

(035400)知识产权

具体招生名额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公布为准。

三、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下设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和推免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

()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推免生复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推免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负责复试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应对。

()学院研究生招生监察工作组根据有关规定对学院推免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四)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或参加小语种考试取得相应语种同等水平的合格证书。

(五)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身心健康,体检合格,符合接收专业当年国家规定的报考要求。

(七)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它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接收:

1.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省部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且是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2.国家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论文与本科专业或报考研究生学科专业相关,署名为第一、二作者或通讯作者。

五、申请程序

取得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按网上提示填写报名志愿。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申请者收到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

学院对申请者信息进行审查,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审查合格的申请者参加复试。

六、复试安排

()复试形式与时间

复试形式: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腾讯会议,“双机位”)体参见学校研究生院官网《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6年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须知》

复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学院官网与研招网信息。

()复试环节与内容

1.复试时需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1份(登录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综合工作-常用下载-招生工作相关下载);

2)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3)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科在校16学期全部课程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校级及以上奖励证明复印件;

6)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证书复印件1(小语种提交相应水平证书复印件1)

7)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2.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听力和口语)和专业课面试二项内容。

(三)复试成绩评判方法

复试考官根据推免生的复试面试表现独立打分,复试考官独立打分的平均值为推免生复试的最终成绩,推免生录取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违规处理

考生应签署《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严格遵守复试考场规则。考生在本人复试结束后,全校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传播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否则一经查实,按作弊论处。对违反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监督复议

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及时进行处理涉及复试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由校纪检监察机构处理。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7703622;邮箱:yzb@suibe.edu.cn;

校纪检监察机构联系电话:021-67703010;邮箱:jwjc@suibe.edu.cn

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1-67703243

联系邮箱:fxy_info_enquiry@suibe.edu.cn

十、其他事项

(一)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名单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录取资格。

(二)拟录取推免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接受“待录取通知”为准,如已接受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学校将不撤销更改待录取通知。

(三)本细则内容如有与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院和法学院网站,如有变动,以网页公布的信息为准。

(四)本细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

2025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