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截止】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艺术学)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0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单位:

日前,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了《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5/0616/c431030-40501756.html)。其中,艺术学科申报由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组织受理。请各单位参照公告要求,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5630日之前)。

3.不得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26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的不得申报。

5.已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

二、申报方式

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艺术学)项目实行线下申报方式。艺术类的优秀博士论文项目从各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按照通知要求时间进行申报(https://www.suibe.edu.cn/kyc/2025/0618/c4921a185237/page.htm

三、学校申报流程

1.学校科研系统申报

请于715日(周24:00,登录学校科研系统进行申报,系统关闭后无法申报,请按时提交。


上传附件:《项目申请书》(word版)、《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excel版,确保与申请书有关信息保持一致)、书稿(pdf)。以上电子材料必须内容清晰。

2.纸质版材料提交

请于718日(周)当天12-15,现场提交至科研处(德政楼210),请按时报送。

1)申请书7至少2份原件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签字并加盖好相关单位公章(除科研处公章及负责人签章外)

2)申报成果6(封面和内页必须匿名;成果需达到出版专著体量字数要求)。书稿和成果概要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修改说明1份。

3)成果查重报告1份。

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6份。

3.如遇申报相关问题,请联系科研处管理人员(张淑怡 67703045 17621059424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科研处

2025619

附件:后期资助(艺术学)--申报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