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非常设科研机构管理与考核办法》(沪经贸大办【2020】149)的相关规定,为集聚我校非常设科研机构研究力量,凝聚我校研究特色,进一步发挥我校非常设科研机构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战略研究、政策建言、公共外交方面的功能,学校启动2021年校非常设科研机构的新设申请工作。
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1、研究任务目标明确,研究特色突出,符合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需求,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围绕国家和区域发展的战略需求,积极开展基础研究,为科学决策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
2、申报机构近年在同一研究领域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成果突出,有多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有良好的国际交流合作基础等。
3、申报机构有一支研究基础扎实、研究方向聚焦、富有创新精神和决策咨询能力的研究团队。
4、每个学院原则上每年度最多成立1-2个,严格执行建设周期的考核与退出机制。
二、申报评审
1.申报时间:即日起截至2021年4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由依托单位对申请机构进行可行性论证,并通过OA办公系统提交《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非常设机构建设申报书》及汇总表至科研处,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二份交至德政楼210。
3. 申报受理后,经科研处初审,校学术委员会集中评审后报校长办公会审议。
4.审议同意成立的校非常设科研机构在科研系统中完成注册并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占胜 联系电话:67703045
附件1: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非常设科研机构管理与考核办法.docx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科研处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