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部门、单位:
经2018年1月3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因公护照、因公港澳通行证管理办法(修订)》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该文下发之日起,原《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因公护照、因公港澳通行证管理办法》(沪经贸大〔2017〕37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因公护照、因公港澳通行证管理办法(修订)》
《因公护照、通行证领用借用转出登记表》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2017年12月29日


校各部门、单位:
经2018年1月3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因公护照、因公港澳通行证管理办法(修订)》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该文下发之日起,原《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因公护照、因公港澳通行证管理办法》(沪经贸大〔2017〕37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因公护照、因公港澳通行证管理办法(修订)》
《因公护照、通行证领用借用转出登记表》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