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09浏览次数:10

法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接《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专业学位水平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实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我校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两个专业学位需参加此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工作。现将各项工作及时间节点通知如下:

一、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系统

网址:http://www.cdgdc.edu.cn/pgsh,校级账户已开通,425日后,学位中心将会下发各参评学位点的子账户。

二、提交评估材料

各学位点于201659日提交以下评估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六份),研究生部组织专家评审后报校长办公会通过,由校级账户登录评估系统填报,具体要求见附件。

(一)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简况表

(二)学生和用人单位联系信息采集表

1.在校学生联系信息

2.近三年毕业生联系信息(根据学位中心抽取80%毕业生的名单)

3.近三年用人单位联系信息(根据学位中心抽取80%毕业生的名单)

(三)参评专家联系信息表

三、报送评估材料

(一)报送填报材料

所有网上填报的材料,均需通过评估系统下载打印,形成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公章,于201666日前寄送至学位中心评估处。

(二)报送佐证材料

为保证填报数据的可靠性,参评学位点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关于评估的详细要求请参照《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实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请你院认真落实执行,于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评估工作。并请你院于425日前将参评学位点联系人信息报送研究生部,用于操作参评学位点的子账户。

(联系人:柴媛媛电话:67703624邮箱:jennychai916@163.com

  

附件: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相关附件

  

研究生部

2016420

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相关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