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锡祥,教授,主要经历:浙江余姚人,1956年生于上海,中共党员,现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原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担任教育部法学专业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网评专家,兼任中国欧洲学会欧洲法律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港澳台法律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台湾研究会理事、上海社会科学院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光明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上海市司法局律师、公证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之一,《上海法学研究》编委。早期在复旦大学英语专业学习,1994年7月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师资班,获法学学士学位,2002年7月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现为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私法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曾在复旦大学、复旦大学分校、上海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和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任教,2007年至2011年任上外法学院院长。2000年通过上海市高评委的评审,晋升为教授。曾在英国伦敦大学任高级访问学者,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长期在高校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主要为本科生和研究生讲授国际贸易法、国际私法、区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港澳台法和海商法等课程。